沿革
本室於民國103年6月間以任務編組方式展開服務,嗣循下述行政程序完成正式編制並設置:教育部104年05月22日臺教高(一)字第1040069453號函核定於本院組織規程增設「法制室」,並奉考試院104年09月22日考授銓法四字第1044020424號核備。於焉,本院法制室正式成立,且是全國公立醫院第一個正式編制的法制單位,深具意義。
本室之成立與設置,緣自於楊俊佑院長就任後,基於落實「依法行政」的施政理念,並為強化醫療爭議業務、提升員工法律素養,積極進行法制團隊之成軍。臺大法律系畢業(民國70年6月)暨國家高考「行政法制職類」(畢業同年8月通過)的我,奉院長指派籌組本院法制室,爰加速尋覓人才並展開各項工作。經由公開招考方式,錄取成大法律系畢業、應屆考上律師執照且具執業經驗的洪律師,並錄用頗具行政經驗的潘助理,2位同仁到任後迅速投入相關業務。嗣因服務成效良好,深受長官暨各單位倚重,業務快速擴增,榮獲院長肯定而大力支持下,持續增補法律專才,本室團隊陣容逐步增額,現有2名院聘律師、1名法務專員、1名行政助理。本室戮力協助院內多元化法律業務對於醫學、司法等跨領域的交流推動亦不遺餘力,且同仁們皆互勉秉持深化、精進品質之服務理念積極任事、勇於承擔,。至盼發揮法律專長以輔助本院各類業務之平穩運作,並協助全院同仁建構一個安心的行醫環境,且為增進醫療、司法、社會各界的和諧進步而奉獻心力。
許夙君
謹記